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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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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济南市文贤居等七个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39930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济南市文贤居等七个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租赁权。本次拍租房屋共60套,建筑面积共14398.62平方米。其中:文贤居31套,建筑面积8429.41平方米西蒋峪19套,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天和新居2套,建筑面积550.57平方米;天成新居2套,建筑面积416.28平方米;八里桥新居4套,建筑面积478.16平方米;清河新居1套,建筑面积230.63平方米顺安苑1套,建筑面积118.57平方米。按标的房屋现状拍租。
租赁期限为3-8年;租赁用途:参照业态分布计划,结合市场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禁止经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烧烤、KTV、游戏厅、五金加工、旅店宾馆(小区大门以内)等影响租户生活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的项目。
竞租人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竞租人可竞拍多个标的,可竞得多个标的。
请有意竞租者于20183117时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须与竞拍标的相对应)保证金标准及竞租手续办理、竞租规则等详见竞租人须知等拍卖文件。
户    名: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银行账号:371633000018170086200
拍租房屋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各公租房小区展示
咨询电话:0531-86199961、13506418912(拍卖公司);
文贤居:0531-85948186,西蒋峪:0531-86927298
天和新居:0531-81600502天成新居:0531-81600501,
八里桥新居:0531-81609038,清河新居:0531-81608485,顺安苑:0531-81608497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2号楼3216室(拍卖公司)
查阅拍卖文件及拍租详情请登录: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微信号:jnsfgj
监督电话:0531-82077562
                                                      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
                                                        201829
 
竞租人须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南市文贤居、西蒋峪、天和新居、天成新居、八里桥新居、清河新居、顺安苑公租房小区(以下简称文贤居等七个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项目编号:XHPM-2018-09)
2.拍卖标的:济南市文贤居等七个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权,按标的房屋现状拍卖
3.招租人: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4.经营公司:
济南房建世佳房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文贤居、西蒋峪)
济南济发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天和新居、天成新居、八里桥新居清河新居、顺安苑)(招租人租赁授权管理单位)
5.物业公司:
济南市物业综合服务公司(文贤居、西蒋峪)
济南南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和新居、天成新居、八里桥新居)
山东鑫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河新居)
山东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安苑)(招租人物业授权管理单位)
6.拍卖人: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
7.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各公租房小区展示
8.竞租人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3117
9.竞租人办理竞租登记手续截止时间:20183117
10.竞租人申请网络竞买资格截止时间:2018年3月4日17时
11.拍卖会举行时间:201839930
12.网络拍卖会举行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以下简称中拍平台 
    二、拍租房屋基本信息
拍租房屋基本信息详见《济南市文贤居等七个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拍租清单》。
三、特别告知事项
(一)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已经举行的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租赁活动中发生违约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会。
(二)房屋租赁用途:竞得人应参照业态分布计划,结合市场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
总体业态分布要求:
1、生活服务:超市、餐饮店、副食店等;
2、商务金融:通讯、储蓄所等;
3、教育卫生:药店、诊所、书店、幼儿教育等;
4、其他:除禁止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外的其他项目。
禁止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烧烤、KTV、游戏厅、五金加工、旅店宾馆(小区大门以内)等影响租户生活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的项目。
由承租人根据总体业态分布要求以及禁止经营或不具备硬件条件的项目,在依法经营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业态用途。
    (三)房屋租赁期限:3-8年。
(四)租金交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第一年租金一交一年,以后各年度租金按每半年一交。单套拍租房屋租赁押金为二个月租金;打包拍租房屋租赁押金为一个月租金。
    (五)租金浮动:第一年租金为拍租成交价,以后各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六)预留装修时间:单套拍租房屋统一定为交接房屋次日算起60日;打包拍租房屋可视其装修工程量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七)《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及《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格式文本:竞租人在拍卖会前办理竞租手续时,须对《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及《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格式文本进行确认,拍租成交付清第一年租金后与委托人、经营公司、物业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房屋使用有关的竞得人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服务费及车位使用费用等,上述费用标准按相关部门经营性公建标准执行。
当前物业服务费标准:文贤居2.75元/月·平方米、西蒋峪2.95元/月·平方米、天和新居2.9元/月·平方米、天成新居2.95元/月·平方米、八里桥新居2.7元/月·平方米、清河新居3元/月·平方米、顺安苑2.95元/月·平方米;后期物业公司更换的,按招租人招标时物业公司的中标价执行。竞得人办理标的房屋交付手续时预付半年度物业服务费,以后物业费每半年交纳一次。
上述费用的交付方式为: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其他费用竞得人直接支付。
文贤居标的房屋电表按经营公司的要求,由竞得人购买、安装,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满后,电表的所有权归招租人。
(九)拍租方式
1、房屋拍租采取单套拍租、打包拍租相结合的方式。
(1)拍租房屋原则上以基本单元为单位,1套拍租房屋为1个基本单元。
(2)拍租房屋按照坐落位置、本小区房屋数量采取打包拍租优先,不成交再分拆单套拍租的方式,即将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公建房屋作为一个基本单元进行打包拍租,如打包拍租无竞租人报名竞租或虽有竞租人报名竞租但未成交的,再将该打包公建房屋分拆成若干个独立的基本单元进行单套拍租。有打包拍租或单套拍租意向的竞租人均可报名竞租,根据打包拍租→单套拍租的优先劣后顺序及竞租人报名竞租情况在拍卖会前最终确定拍租方式。
2、竞租人可交纳多份保证金、竞拍多个标的、可竞得多个标的。
3、有保留价增价拍卖,出价最高者得。
4、网络拍卖方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以下简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十)特别说明事项
1.拍卖标的对应的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件前,已经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的,标的房屋的面积均以测绘建筑面积为准,尚未经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的,标的房屋的面积均以图纸设计建筑面积为准;取得房屋权属证件后,标的房屋的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如测绘建筑面积(或图纸设计建筑面积)与证载面积有误差的,拍租成交后的年租赁价格不因面积的改变而调整。
2.拍卖成交后,因竞得人向财政专户直接交纳租金,经营公司只能向竞得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因竞得人应交纳的水费、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给相关部门,物业公司只能向竞得人开具水费、电费收款收据。
3.竞得人能否取得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经营许可的责任和风险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未取得经营许可为由拒绝履行租赁标的房屋的义务,拒绝履行租赁标的房屋的义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给招租人和拍卖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4.租赁标的房屋因政府政策变化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第一年租金成交额的5%向拍卖人交纳拍卖佣金。
四、竞租工作流程
(一)交纳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标准:每个单套房屋交纳2万元人民币(个别房屋除外);个别房屋文贤居604(公建)4万元,文贤居605(公建)8万元;打包拍租按包内各单套房屋对应保证金合并交纳,并同时获得打包标的及包内各单套房屋竞拍资格;打包拍租保证金详见下表竞租人可交纳多份保证金、竞拍多个标的保证金须与竞拍标的相对应,竞租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可竞得多个标的。
优先打包房屋竞租保证金标准
2.交纳形式:应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从竞租人银行账户交纳至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或网银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XHPM-2018-09。如果没有备注拍卖人不予以确认保证金。
3.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户    名: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银行账号:371633000018170086200
未按照上述要求交纳的,拍卖人不予确认保证金,责任由交款人自行承担。
    (二)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1.竞租人需提供的材料:
(1)交纳竞租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2)竞租人为法人单位的,还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若营业执照为新颁发"三证合一"证书,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竞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还须提交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授权代理人的,另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或签字)。
2.竞租人办理竞租登记手续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17时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2号楼3216室拍卖人办公地点竞租人提交的《竞租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在封口处由竞租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8年32日09:0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租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3.竞租人办理竞租手续截止后,拍卖人收集并密封竞租人提交的《竞租申请书》密封件交招租人保管,于竞租人办理竞租手续截止时间次日由招租人、拍卖人、招租人法律顾问三方共同启封,审核竞租人提交的《竞租申请书》信息。竞租人申请竞租标的信息填写有误的,取消其有误标的的竞拍资格;竞租人实际到账保证金总额少于应交纳申请竞租标的对应保证金总额的,取消其全部标的竞拍资格。因出现上述情形导致竞租人被取消相应竞拍资格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竞租人申请网络竞买资格:竞租人按照中拍平台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操作;截止时间:2018年3月4日17时。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未能获得网络竞买资格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拍卖人审核竞租人网络竞买资格:拍卖人于2018年3月5日-7日17时前,在中拍平台后台审核确认竞租人网络竞买资格。
(三)参加拍卖会
1.网络拍卖会开始时间:201839930办理完毕竞租登记手续并获得网络竞买资格的竞租人,于网络拍卖会开始时间前在中拍平台页面完成“登录>个人中心>我的竞拍>查看标的>拍卖大厅”操作,做好竞价准备。因逾期未能进行网络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网络拍卖会开始后,竞租人按照中拍平台的规则、流程对参拍标的进行竞价。拍卖会对标的租赁权第一年租金进行竞价,拍卖人按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2018年31417时),竞得人到拍卖人办公地点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逾期视为竞得人违约。
)价款结算
1.成交租金结算。竞得人应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2018年32817时),凭《拍租成交确认书》到经营公司向财政专户交清第一年租金,逾期视为违约。
2.竞得人应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2018年31417时),向拍卖人付清按第一年租金成交价5%佣金,逾期视为违约;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冲抵部分佣金,多余竞租保证金于竞得人办理完毕全部后续手续(直至签署《租赁房屋交接书》并递交给拍卖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拍卖人在竞得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交纳租赁押金、物业费
竞得人向财政专户交清第一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租成交确认书》和交纳租金回执与委托人、经营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书、并向经营公司交纳租赁押金;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文书,并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
)标的房屋交付
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交纳租赁押金、物业费后,委托人、经营公司将其成交标的房屋以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登记水电表及设备设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房屋交接资料《租赁房屋交接书》
    五、瑕疵声明 
    1.招租人拍卖人依标的房屋现状进行拍租,并组织了拍租标的房屋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租标的的任何保证。竞租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拍,即表示对拍租标的房屋有全面、充分的了解并接收标的房屋的一切现状一经成交确认,招租人、拍卖人拍租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2.请竞租人详细查看有关拍租标的的实物现状及证件情况,拍卖人以招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予以说明介绍,竞租人认为资料不足或有疑问,请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涉及的最终数据以相关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与招租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差的,不影响拍租成交价格。
六、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竞租人在被确定为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放弃买受的;
    2.竞得人未按规定或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3.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
    4.竞租人串通竞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竞租人对招租人、拍卖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竞得人违约的,招租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租保证金,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因竞得人违约,招租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竞得人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承担责任。
七、拍卖会前,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招租人的要求对拍卖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199961、13506418912(拍卖公司);
文贤居:0531-85948186,西蒋峪:0531-86927298
天和新居:0531-81600502天成新居:0531-81600501,
八里桥新居:0531-81609038,清河新居:0531-81608485,顺安苑:0531-81608497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微信号:jnsfgj
监督电话:0531-82077562
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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